与移民申请不同, 这一类的申请移民部要求申请人提供全套所需资料, 但并不等于申请人按要求提供齐全就一定会批下来, 移民官往往用个人的主观去审理这个案件, 而绝大多数的拒签理由就是有移民倾向, 即是入境加拿大之后就不会离开了。
所以, 大家的重点是要提供证明, 申请人与中国方面的联系是那么的强, 例如在国内生意的投资, 拥有的房产, 及银行存款, 有很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等等。 换句话说, 申请人是不会放弃在国内的种种一切, 而来到加拿大做 "黑户"。 再者如果申请人有过外游的历史, 特别是欧美国家, 也会对申请案件有一定的帮助。
坊间的传说, 是申请其中一个的成功率会高一些, 理由是移民官会感觉到因为另外一半在国内, 总不会黑下去, 两夫妻分开吧? 黄先生认为这个纯属坊间传说, 是自创的理论。 因为移民官也可以说你刻意让其中一半先行, 就算最后要黑下来, 在中国的另一半也可以提供财政支援, 供养在加拿大生活的需要。 所以黄先生建议, 一切要顺其自然, 根据需要, 要两个人同时申请就放胆去做。
这一类的申请, 原则上移民官是看在中国的申请人条件, 而作为邀请人你的条件, 例如有没有存款, 有没有资产, 有没有工作等等。 在整个案件的邀请人当中, 原则上只是处于一个辅助的作用。 换句话说, 如果邀请人的你的条件好, 就算申请人条件不太好也不妨一试!
黄先生给大家一个建议,在文件准备方面尽量提供实质证明, 支持邀请信的认受性, 而不是单单只有空口白话。 由于每个人的家庭背景都不同, 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有力文件, 用于支持自己的个案申请。 总的来说, 不论你的邀请信写的怎么样天花乱坠都好, 没有实质的文件支持都不足够的。
当你认为自己准备的材料已经十分的充分, 但仍然被拒的话, 不用太失望, 也不要计较是否公平, 应该积极的向前看, 立刻申请调出档案, 看一下移民官有没有忽略任何你认为很有优势的资料, 当你再次申请的时候就可以着重强调这点。
最后,黄先生诚心的向大家建议, 准备材料的时候千万不要马虎, 特别是第一次递交申请的时候, 英文有一句话是 "You do not have a second chance to give a first impression!" 即是我们中文所说的第一印象是最重要的。
还有, 大家也要调整自己的心态, 建议抱着尝试的心情, 而不是非赢不可的心态。 如果一旦申请被拒, 大家也不要太沮丧, 可以发掘一些新而有力的材料, 选择再次提交申请。
答: 请收集所有的证据, 约个时间与黄先生见面,黄先生会代表你再尝试申请一次。 黄先生处理这一类案子的策略, 是在申请当中埋下伏笔,万一他代表你的申请仍是被拒绝的话, 就向加拿大的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 推翻签证官的原判, 换句话说, 赢下这个签证。详细情况, 请看我们网站的议题 - 各种签证拒签上诉
答: “司法复核” 英文是 Judicial Review, 是加拿大联邦法院的法官去判断移民官否决申请引用的理据, 是否适当。 变相是申请人告移民部一状! 这一类的 “告状” 联邦法院的法官是不会考虑诉仲人 (即签证申请人)和与仲人 (即移民部) 提供任何的新资料。 黄先生所提及的 “伏笔” 的玄妙就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