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 按部就班

加拿大
黃國為移民法律事務所

Ling Wong & Associates

服務範圍

們把所有議題歸類整理方便您閱讀,希望你感受到我們一絲不苟的專業精神。再者,所有內容都是我們原創文章,是我們多年經驗的知識結晶體!

如果你找不到您所關心的議題,歡迎使用網上諮詢表格與我們聯繫,我們會盡快回覆您的詢問。

香港人專欄

香港人撐香港人

留學生專欄

黃先生在 1978 年從香港隻身來加拿大留學,最初沒有本地親友,只能靠自己努力在同學群體內建立人際網絡,其中不多不少有點辛酸經歷。可以說,同學們現在的處境,也是黃先生曾經經歷過的。

各類移民

在這裡,我們簡單地列出比較熱門的移民項目,及提供我們對其的獨特見解和分析。 至於最基本的項目要求,例如填什麼表格或文件清單等等,大家可以在市面其他商業網站甚至移民部的,找到那些很基本的資料,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在這裡重複列出。。

學生簽證

如果你打算送子女來加拿大讀書,請參考 “海外申請學簽” 欄目。

訪問簽證

與移民申請不同, 這一類的申請移民部要求申請人提供全套所需資料, 但並不等於申請人按要求提供齊全就一定會批下來, 移民官往往用個人的主觀去審理這個案件, 而絕大多數的拒簽理由就是有移民傾向, 即是入境加拿大之後就不會離開了。

楓葉卡續期

通過欺詐的手段來續簽楓葉卡的現像是存在已久的問題,這個現象當然不單發生在華人群體,在其他族裔的申請人也普遍存在。

工作簽證

留學生背景工簽,外國勞工(例如:中國)工簽

LMIA

LMIA 可以替成功在 EE 平台註冊的同學們添加決定性的 50 分,其助力已經在最初幾次的 draw 發揮出來,我們不需要多談。

公民入籍

暫時來說,申請入籍的要求即從申請的日子追溯到過去的 4 年內,申請人必須在加拿大 “住” 夠 1,095 天,這是一個非常清晰的標準。雖然存在案例 (case law) 可以支持住在加拿大不絕對等於 “人在加拿大” 這個說法,但那需要經過冗長繁複的法律支援才有機會成功的。

被拒補救

移民官有前線的生殺大權,所以原則上申請人避不開吃眼前虧。如果你的申請被拒,而你還沒對加拿大灰心,補救的方法是有的。以下只是你個人權力範圍內的選擇,但操作方面一定要在專業人士的輔導下進行。

拘留保釋

無論你是加拿大公民,移民或是學/工簽持有人, 甚至是遊客, 如果在加拿大惹上比較嚴重性的刑事問題, 你很可能被警察扣留拘禁。如果你是被警察帶回警署拘留問話, 警察有權決定拿下口供以後放人, 或繼續拘禁。當然如果你是被警察拘留的話, 你可以聘請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律師, 保釋你出來候審。

秋後算帳

這個 Inadmissibility 不可以施加於加拿大公民身上,只可以施加於臨時或永久居民身上,而導致 Inadmissible 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種: 違反加拿大移民法律; 對加拿大構成安全威脅; 侵犯人權或國際公約; 牽涉犯罪或有組織罪案活動; 誤導移民官; 身體健康問題; 有經濟困難; 主申請人本人沒有問題,但家庭成員(不論是否隨行)牽涉以上的各種緣故。

難民案件跟進

首先聲明,黃先生絕不鼓勵留學生借難民達到移民目的!亦希望大家切勿輕易相信身邊朋友的建議而輕率行事。更不要被統計數字誤導,以為難民申請成功率很高。因為統計數字是全球性的結果,絕大多數成功的個案源自第三世界的非洲,南美洲和中東國家,或有動亂, 戰爭以及其他天災人禍的地區。

黃國為先生

經過多年在業界的積極參與和貢獻,他已經成功建立自己的信譽和威望,亦得到不少同行的認同繼而加盟。到現在為止,我們團隊除了有多名被加拿大政府認可的移民顧問外,也包括安省刑事大律師,專門處理客戶被刑事起訴或留有刑事案底等棘手問題。

黃先生熱心培養人才,所以在他的團隊中有多名 ICCRC 持牌顧問是以全職僱員身份加入的。黃先生樂意訓練他們,目的是將團隊的整體實力壯大,更加有效地服務大家。要強調的一點是,向客戶負責的始終是黃先生,在 “問責” 方面大家絕對可以放心。

最新消息